捉奸获赔2.5万被控敲诈案改判无 终得清白

山东淄博的路某某在发现妻子出轨后,接受了其情夫刘某某支付的2.5万元作为“补偿费”。这一行为起初导致路某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6个月的刑期。然而,案件近期出现了转折。据路某某的辩护律师透露,2024年10月8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重审并宣判,判决路某某无罪。

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,刘某某在知晓路某某妻子已婚的情况下,仍与其保持不当关系,其行为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及核心价值观,应对事件承担主要过错。刘某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,主动提议给予路某某经济补偿。尽管路某某在协商时言语上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压力,但双方经过多次讨论后达成协议接受款项,并非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因此,法院认为路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
此前,路某某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有罪,并被处以6个月的有期徒刑及5000元罚款。完成刑期后,路某某坚持申诉。2022年12月,他的初次申诉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,随后他向上级法院—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申诉。2023年6月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矛盾的情况,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此案。最终,在2024年1月16日,案件进入再审程序,并于同年10月8日宣布路某某无罪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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